繁体中文
设为首页
加入收藏
当前位置:法律法规首页 >> 上海规定 >>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、上海市统计局关于公布上海市2001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和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及增长率

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、上海市统计局关于公布上海市2001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和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及增长率

2008-01-04 18:20:04  作者:  来源:互联网  浏览次数:1  文字大小:【】【】【

 


各有关委、办、局,控股(集团)公司,企业(集团)公司,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,各区县劳动保障局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:
现将2001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、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及增长率公布如下:

 

一、2001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17764元,月平均工资为1480元,比上年增长15.2%;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1781元,月平均工资为1815元,比上年增长17.5%。

 

二、2001年度全市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为15472元,月平均工资为1289元,比上年增长11.7%;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1074元,月平均工资为1756元,比上年增长17.6%。

 

凡按2001年全市和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的事项,均按本通知标准执行。

 

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

 

上海市统计局

 

二00二年三月十九日

 

抄送:市委办公厅、市府 办公厅、市人大办公厅、市政协办公厅、市财政局、市地方税务局、市总工会
 
 


 

责任编辑:


 

推荐文章

01-04· 沪出台就业援助新政策...
01-04· 关于改进完善企业工资...
01-04· 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...
01-04· 对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...
01-04· 关于实施农民工“平安...
01-04· 上海市引进海外高层次...
01-04· 白玉兰科技人才基金管...
01-04· 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及其...
01-04·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...
01-04·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...

相关文章